平顺县2026年“巧手扎灯·福满平顺”花灯评选方案公示



平顺县2026年春节、元宵节文化活动

“巧手扎灯·福满平顺”花灯

评选方案

一、 活动背景与目的

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丰富平顺县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,展示平顺县各系统、各乡镇、各单位及广大群众的巧手匠心与艺术创造力,促进非遗活化利用,将非遗融入现代生活创新实践,构建文化和旅游新场景,特举办“巧手扎灯 福满平顺”花灯评选活动。本次活动将在平顺县五个主要公园/区域搭建花灯游园,通过评选表彰,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,提升城市文化品位,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。

二、 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中共平顺县委宣传部   平顺县文化和旅游局

   承办单位:党群系统、政府系统、政法系统、发改系统、工信系统、农业系统、宣传系统、市监局、公务接待保障中心、上党中药材专业镇、青羊镇、石城镇、龙溪镇、玉峡关镇、苗庄镇、北社乡、西沟乡、虹梯关乡、东寺头乡、阳高乡、北耽车乡

协办单位:平顺县老干部局、平顺县文联、平顺县文化馆、相关媒体单位

三、 评选范围与对象

本次评选覆盖平顺县五个花灯游园的所有参评花灯,共计2040盏(县委楼前法治主题公园150盏、彩凤公园550盏、府后公园240盏、文化艺术中心600盏、中药材专业镇500盏)。参评对象为各征集单位组织制作或个人制作的花灯作品。

四、评选标准

评选将围绕以下几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:

主题鲜明:紧扣“巧手扎灯 福满平顺”主题,巧妙融入地方自然风光、红色文化、古建底蕴、历史人文、非遗民俗、特色产业、瓜果药材等文化元素,彰显本土文化独特底蕴。体现法治、市场监管、乡镇特色、宣传文化、中药材产业等各区域主题特色,寓意吉祥,富有时代气息。

创意设计:构思新颖,造型独特,色彩搭配和谐,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。艺术表达积极、健康、向上。

制作工艺:扎制精细,结构稳固,材料运用得当,优先选用防水、防风、防火、不易褪色及变形的材料;体现传统技艺与现代技术的结合,做工精美、工艺精细、裱糊平整、连接牢固、绘画清晰、安装规范。

整体效果主体宽≥30cm、高≥50cm,结构稳定,支架牢固,无尖锐突出物,与所在公园环境协调,亮灯后整体效果良好,具有观赏性和互动性。

五、 评选方式与流程

本次评选采用“线下专家评审 + 线上大众投票”相结合的方式,确保评选的权威性与群众参与性。

1. 线下专家评审(权重60%)

评委组成:由县文化馆、县文联、县老干部局牵头,邀请全县全县公益性社团(老促会、关工委、老体协、慈善会、三晋文化促进研究会)的文艺界专家、老干部代表、资深手工艺人等组成专家评审团。

评审流程:专家评审团在花灯亮灯期间,分组前往五个公园,依据评选标准对所有参评花灯进行现场打分。取专家平均分作为该花灯的专家评分。

2. 线上大众投票(权重40%)

投票平台:平顺县官方文化云平台(其他指定多媒体平台)。

投票规则:活动期间,公众可通过手机扫码进入投票通道。为防止刷票,设定每个微信号每天每个游园限投1次票,可投给不少于游园总数3%数量的花灯。

票数统计:活动截止后,统计各花灯获得的总票数,并按比例折算成线上得分。

3. 综合计分与排名

计算公式:综合得分= 专家评分 × 60% + 线上折算得分 × 40%。

分区排名:由于各公园花灯数量差异较大(如文化艺术中心600盏 vs 县委楼前150盏),为确保公平,将按五个公园/区域分别进行综合得分排名。

六、 奖项设置与名额分配

本次评选共设三个奖项,按各公园/区域参评花灯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:

一等奖(占参评总数的30%):授予综合得分排名前30%的花灯。

二等奖(占参评总数的30%):授予综合得分排名31%-60%的花灯。

三等奖(占参评总数的40%):授予综合得分排名61%-100%的花灯。

具体名额计算(示例):

县委楼前法治主题公园(150盏):一等奖约45盏,二等奖约45盏,三等奖约60盏。

彩凤公园(550盏):一等奖约165盏,二等奖约165盏,三等奖约220盏。

府后公园(240盏):一等奖约72盏,二等奖约72盏,三等奖约96盏。

文化艺术中心(600盏):一等奖约180盏,二等奖约180盏,三等奖约240盏。

中药材专业镇(500盏):一等奖约150盏,二等奖约150盏,三等奖约200盏。

总计:一等奖约612盏,二等奖约612盏,三等奖约816盏。(注:若计算结果出现小数,按四舍五入取整处理,确保总数准确)。

七、 时间安排

1. 花灯制作与布展:(1)、制作从1月13日开始,(2)、布展2月1日 -2月10日。

2. 亮灯与评选期

专家评审2月10——3月5日(夜间亮灯后进行);

线上投票2月14日 - 3月6日(与亮灯期同步或稍作延长)。

3. 统计与复核3月5日——3月10日。

4. 结果公示3月15日(通过官方渠道公示3-5天)。

5. 结果发布3月25日。

八、 评选结果发布

1. 公示:评选结束后,将拟获奖名单在平顺县文化馆网站、官方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为3天。

2. 发布:公示无异议后,正式发布获奖名单,并举行简短的颁奖仪式,为获奖单位颁发奖牌。

九、 相关要求与保障

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:各征集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意义,广泛动员,精心组织,确保花灯质量和数量。

公平公正,严肃纪律: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。严禁任何形式的拉票、刷票等舞弊行为,一经发现,取消参评资格。

安全保障:各布展区域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,做好花灯的用电、防火、防风等安全措施,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。

宣传推广:利用各类媒体平台,全方位、多角度宣传本次花灯评选活动,扩大活动影响力,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和观赏。

十、 附则

1. 本方案由平顺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。

2. 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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